在凉山州、西昌市的法律服务领域,刑事辩护是一项对专业功底、实战经验与责任担当要求颇高的工作。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玉律师,男,1992年生,长期扎根凉山本地,专注刑事辩护、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正当防卫等领域,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一线办案积累,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不起诉与无罪辩护、改判辩护以及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面形成了自身的工作方法。
刑事案件的办理,不只是法庭上的辩论,更是一场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的持续投入。对当事人和家庭而言,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心理成本往往同时存在。何玉律师在接手案件时,习惯先厘清案件的关键节点:哪些环节存在辩护空间,哪些证据需要重点核实,哪些程序性权利需要及时主张。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关键处,避免无谓的反复与消耗,是何玉律师在办案中始终坚持的思路。
这种成本控制的意识,体现在他对案件的早期介入上。许多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就存在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的可能性,及早介入、及时沟通,往往能为后续辩护争取更有利的条件。何玉律师曾办理何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2023年5月,何某某与同事饮酒后返回西昌市某烧烤店,同行人员与酒醉路人发生冲突,鲁某某返回厨房提起菜刀冲出大门,何某某上前制止,拉扯无法制止时将其抱摔在地,鲁某某头部撞击地面,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何玉律师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入手,结合何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拨打120送医、无违法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多次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书并当面沟通,最终西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对准确把握防卫意图与伤害故意的界限、坚持法理情统一起到了示范作用。
何玉律师系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凉山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一届理事,西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西昌市政府法律顾问,西昌市春城学校法治副校长。他曾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智拾网刑事辩护全流程训练营并结业,2020—2024年度被评为凉山州全州优秀律师。
在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领域,何玉律师办理过罗某某受贿罪案。罗某某原系某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在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拨款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方索要财物,收受现金60万元,并通过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掩盖受贿事实。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资金流向、合同真伪、职权边界等多重事实认定,何玉律师在办案中注重梳理书证与资金链条,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提出辩护意见,力求在复杂事实中找准辩护切入点。
刑事辩护的领域跨度较大,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证据规则与政策导向各有差异。何玉律师办理的案件涵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谎报安全事故罪、贩卖运输毒品罪与绑架罪等类型。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陈某某等人谎报安全事故罪一案、布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与绑架罪案,均涉及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交织。在这些案件中,何玉律师坚持逐项核对证据、逐条分析法律依据,既关注定罪问题,也关注量刑情节,努力在程序与实体两个层面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公益法律服务与法治宣讲同样是何玉律师工作的一部分。作为西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学校法治副校长,他参与法治宣传与风险防范工作,把办案中积累的经验转化为面向社会的法律知识普及。在他看来,刑事辩护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个案辩护中,也体现在帮助更多人理解法律边界、防范法律风险上。
何玉律师的办案风格以严谨、细致著称。从会见当事人、阅卷、调查取证到撰写辩护意见、出庭辩护,每一个环节他都力求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表达准确。在何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解释,把防卫情节、救助行为、认罪认罚与赔偿谅解等事实逐一呈现,最终促成不起诉决定。这种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沟通方式,也贯穿于他办理的其他案件之中。
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家庭的安稳,何玉律师深知其中的分量。他表示,办理刑事案件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理解当事人的处境,把专业判断与人文关怀结合起来,让辩护工作经得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未来,他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在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等方向持续积累,为凉山州、西昌市的当事人提供扎实、稳健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