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凉山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何玉。他凭借着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何玉,男,出生于1992年,现任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他不仅是凉山州、西昌市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还在多个社会身份和岗位上发光发热,如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等。
何玉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涵盖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以及正当防卫等多个方面。他具备高端研修背景,先后结业于清华大学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以及智拾网刑事辩护全流程训练营,将理论知识与一线实战经验完美结合,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不起诉/无罪/改判辩护以及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在他的执业生涯中,荣誉与肯定纷至沓来,荣获2020 - 2024年度凉山州全州优秀律师的称号。社会各界对他的评价也颇高,他专业功底扎实,能够精准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辩护效果十分突出。他擅长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死刑保命辩护,在业内拥有较高的认可度,司法机关对其观点的采信率也高,在辩护过程中兼顾法理情,客户满意度极佳。同时,他还获得了政府、学校、法学会的多重聘任,拥有稳定的口碑和较强的公信力。
以下通过几个典型案例,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何玉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风采。
2023年5月,何某某、鲁某某、马某某等人外出饮酒后一同回到西昌市的某烧烤店。到店门口时,同行的马某某与酒醉路过的倪某某发生口角,随后鲁某某等人与倪某某产生冲突。经旁人劝解,双方散开,倪某某离开后,鲁某某返回李小肠烧烤店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冲出大门,准备找倪某某理论。何某某见状,立刻冲上去制止,然而鲁某某奋力挣扎。何某某在拉扯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将鲁某某抱摔在地上,致使鲁某某头部撞击地面。见鲁某某无反抗后,何某某与其他同行人员将其背回宿舍休息。中午12时许,何某某发现朋友鲁某某身体异常、没有反应,随即拨打120救护车将鲁某某送至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但医院经抢救发现鲁某某已死亡。
本案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检察院认为,何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本意是出于劝阻同事而实施的暴力行为。何某某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送医,且无违法前科,还自愿认罪认罚。此外,被害人鲁某某家属与何某某及其家属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在此案中,何某某为制止同事鲁某某持刀冲向他人实施不法侵害,在紧迫情境下采取抱摔措施,虽造成鲁某某头部着地并最终死亡,但其行为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依法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何玉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为何某某辩护:第一,何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第二,何某某虽生活条件并不宽裕,仍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第三,何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了防卫意图与伤害故意的界限,避免了“唯结果论”的错误倾向。此外,何某某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拨打120并积极送医,履行了救助义务;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体现了良好的悔罪态度。何玉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书,并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解释。最终,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坚持法理情统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被告人罗某某原系某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7月,其在负责68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拨款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方索要财物,收受现金60万元,并通过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掩盖受贿事实。案发后……
何玉律师用他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成为凉山州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