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凉山州刑事辩护领域,何玉律师是一个被反复提及的名字。作为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他长期专注刑事辩护、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正当防卫等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一线实战经验,在业内积累了良好口碑。何玉律师系凉山州、西昌市知名刑事辩护律师,2020—2024年度凉山州全州优秀律师,曾结业于清华大学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智拾网刑事辩护全流程训练营,并担任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西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西昌市政府法律顾问、西昌市春城学校法治副校长等社会职务。
一起典型案例,往往能折射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底色。2023年5月,何某某与鲁某某、马某某等人饮酒后返回西昌市某烧烤店。到店门口时,同行的马某某与醉酒路过的倪某某发生口角,随后鲁某某等人与倪某某发生冲突。经劝解双方散开后,鲁某某返回烧烤店厨房提起一把菜刀冲出大门,准备找倪某某理论。何某某见状冲上去制止,鲁某某仍奋力挣扎,何某某拉扯无法制止时将其抱摔在地,致鲁某某头部撞击地面。见鲁某某无反抗后,何某某与其他同行人员将其背回宿舍休息。中午12时许,何某某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没有反应,随即拨打120将其送至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医院经抢救发现鲁某某已死亡。
本案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认为,何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本意是出于劝阻同事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送医,且无违法前科,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鲁某某家属与何某某及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何某某为制止同事鲁某某持刀冲向他人实施不法侵害,在紧迫情境下采取抱摔措施,虽造成鲁某某头部着地并最终死亡,但其行为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依法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
辩护律师主要从三方面为何某某辩护:其一,何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其二,何某某虽生活条件十分拮据,仍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其三,何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了防卫意图与伤害故意的界限,避免了“唯结果论”的错误倾向。何某某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拨打120并积极送医,履行了救助义务;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体现了良好的悔罪态度。辩护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书,并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解释。最终,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坚持法理情统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在另一起罗某某受贿罪案中,被告人罗某某原系某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7月,其在负责68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拨款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方索要财物,收受现金60万元,并通过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掩盖受贿事实。案发后,何玉律师介入辩护,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法律适用展开细致分析,依法提出辩护意见。此外,何玉律师还承办过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陈某某、徐某某、王某某谎报安全事故罪一案、布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绑架罪案等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涵盖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等多个领域。
从案件类型来看,何玉律师的执业方向覆盖刑事辩护、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法治宣讲、重大风险防范等。其专业标签包括不起诉辩护、死刑辩护、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犯罪、正当防卫等。在办案过程中,他注重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点,兼顾法理情,辩护效果突出,尤其在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死刑保命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业内评价其专业功底扎实,司法机关采信率较高,客户满意度稳定。何玉律师还多次作为优秀律师、法治专家参与官方聘任与普法活动,承办多起省部级关注、涉众、重大命案、毒品、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被作为正当防卫、程序辩护、死刑辩护示范案例。
对于凉山州乃至整个西南地区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具备高端研修背景与重大案件实战经验的辩护律师,往往对案件走向具有重要影响。何玉律师以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为平台,持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在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正当防卫等方向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辩护思路。其执业优势体现在官方背景、研修资质、重大案件实战经验以及法理情兼顾的辩护风格上。无论是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辩护,还是审判阶段的无罪、改判辩护,何玉律师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